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29日表示,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
件,將依民眾申報方式及時間,分成三批次辦理退稅,為鼓勵民眾使用網路報
稅,網路申報案件一律列為第一批退稅,將在今年7月30日優先辦理退稅。
周賢洋指出,納稅義務人只要趕在5月10日前,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的分局、稽
徵所申報使用二維條碼、人工申報的退稅案件,將列為今年第一批退稅;若採
用網路報稅,申報期間不限於5月10日前,都列在第一批優先退稅。退稅款將在
今年7月30日轉帳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,或寄發退稅憑單。
第二批退稅案件是5月11日至31日的申報案件,預計將在今年10月29日轉帳入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;第三批退稅是民眾自行申報有應繳納稅款,但國稅局查核後發現是退稅的案件,將在100年1月20日轉帳入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。
周賢洋進一步指出,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兩種,納稅義務人申報如有退稅,只要在人工申報書中填寫「利用存款帳戶退稅」欄項,或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輸入本人、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存款帳號(如屬外商銀行,只限以新台幣存款帳戶),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帳戶,並郵寄綜合所得稅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,通知民眾退稅款已撥入帳戶。
【記者吳碧娥╱台北報導】五區國稅局為加強報稅服務,在5月綜所稅申報期間,開放民眾向國稅局查調個人所得及扣除額。北市稅局強調,申請人僅限以「新式國民身分證」證明身分,委託他人代查者,別忘記在委任書上簽名加蓋章。
國稅局將在5月3日至31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,提供民眾臨櫃查調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98年度所得資料,為擴大服務項目,今年起進一步提供扣除額資料,包括上一年度的保險費、購屋借款利息,以及教育學費等資料。
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表示,5月間民眾若要向國稅局申請查調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,必須出示「新式國民身分證」正本;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者,除了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,還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。其中,委任書必須有申請人的親筆簽名和蓋章,若代理人所提示的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,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,國稅局也會將影本留存備查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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