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為維護租稅公平,營業人於交易時,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,一向為本局之查核重點,如經查獲有違章情事,將對違章營業人予以補稅裁罰。
查核案件過程中,發現有少數代客記帳業者,給予廠商錯誤之建議,告知可採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之方式,以規避租稅負擔。
進一步說明,曾查獲一從事裝潢業之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,單一年度漏報銷售額即逾新台幣4,000萬元,營業稅補稅及裁罰金額達300萬元以上。
該廠商之代客記帳業者,卻建議其可採辦理註銷登記方式來規避租稅之負擔,國稅局同仁得知後特別提醒業者,公司雖已辦理註銷登記,惟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就欠繳之稅捐,仍將會以強制執行之方式徵起稅款,屆時除負擔原本應繳納之稅款外,另將加收滯納金及執行費用,不但無法達到規避稅捐之目的,更須額外繳納其他的罰金,實在得不償失。業者經本局同仁解釋相關規定後,已依限繳納稅款並打消辦理歇業登記之念頭。
特別提醒營業人,對國稅局核定補徵之稅捐如有不服,應循行政救濟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,切勿聽信錯誤之建議,以不當方法規避稅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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