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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九十七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
百川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所   2009-09-08 23:01:56 作者:百川財經客服中心 來源: 文字大小:[][][]

訂定「九十七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
 
日期文號:財政部98.1.23台財稅字第09804504881號
法律依據: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十三條   

主旨:
     一、訂定「九十七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     二、附「九十七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。
    

附件: 九十七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.doc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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